《劳动法》对于试用期过后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政策法规]    解决者:热心网友

想知道,《劳动法》对于试用期过后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