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政策法规]    解决者:热心网友

我是个职场新人,现在想咨询一下,请问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也就是说,劳动关系的主体,即用人单位,只能是法人或组织,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而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主体性质及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除存在经济关系外,还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即劳动者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主体地位平等;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劳务关系则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参与单位管理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没有保险、福利待遇等。最后施工名义以及责任承担不同。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工作,其提供劳动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而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