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告诉公司属于合同欺诈啊?

[合同协议]    解决者:热心网友

劳动者求职或者应聘时,究竟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将自己的情况告知用人单位?

现实探讨并非所有造假都是合同欺诈劳动合同订立中的欺诈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比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而没有这种资格的人谎称有资格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该人就构成了欺诈行为;第二种是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比如某岗位需要重体力劳动且长期加班而无法招用怀孕女工,某女工已经怀孕却隐瞒实情而应聘该岗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