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

[合同协议]    解决者:热心网友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那么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

首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参与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职工协商代表在任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任期届满。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其次用人单位不得终止伤残程度为1~6级的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