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辞职企业无需支付补偿?
[政策法规]
解决者:热心网友
问 我最近想要离职,想咨询一下大家,主动辞职企业无需支付补偿么?
答 实际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以下列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仍需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即: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有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