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适用折价补偿原则的是什么?
[政策法规]
解决者:热心网友
问 如何适用折价补偿原则的是什么?知道的可以详细的说一下吗?谢谢!
答 通过分析发生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发生的原因,需要折价补偿的标的物,主要有三种: 1.无体给付标的物补偿折价原则 无体给付标的物,包括无形财产的专有权、劳务、使用权、信息等非实体物。对于无体给付标的物的折价,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 2.灭失标的物补偿折价原则 灭失标的物折价应按恢复原状为限,即以交付时的价值予以折价补偿。财产返还的目的就是恢复到交付前的状态,所以灭失标的物补偿折价应以交付时的价值予以折价补偿。关于返还时的物有价值变化,应按公平责任原则进行分担。 3.标的物损耗补偿折价原则 标的物损耗也就是返还物因时间和使用而发生的折旧。尽管标的物没灭失,但却存在着自然损耗,所以在返还时是不完整的,但这并不是那一方的过错,故不适用过错赔偿。财产返还的目的就是恢复到交付前的状态。但通过返还却又达不到状态,出现事实上的返还不能,因此应通过折价的形式进行补偿。具体的折价原则,应该按返还物的使用寿命,以交付时的价值,按在返还人管理期间进行折旧。返还人应以折旧的形式补偿给受领人。